四川省2017高考志愿(2017年四川高考录取分数线) 一、提前录取院校(本科)
第一批本科:艺术类、体育类本科院校及专业;
第二批本科:普通文理科本科院校及专业。
第三批本科:普通文理科高职(专科)院校及专业。
高职班专科: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艺术类、体育类专科院校及专业。
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及专业: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的高职院校,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高职院校,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的高职院校。
第五批高职(专科):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等职业技术毕业生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高职院校及专业。
二、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及专业
一、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及专业;
二、普通文理科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及专业;
三、普通文理科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专科院校及专业;
四、高职班专科院校及专业;
五、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的高职院校、专业;
六、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的高职院校;
七、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院校。
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及专业。
七、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的高职院校及专业。
八、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的高职院校以及专业。
九、艺术类中职毕业生高职院校、专业;
十、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的高职院校及专业; 三、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也称平行志愿,是在录取过程中由于考生填报志愿不均衡而出现的院校缺额计划。征集志愿的院校范围和计划数,以《广西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简称“招生计划”)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
四、征求志愿投档办法
(1)省招办根据高校公布的计划余额,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数从高到低投放第一轮院校志愿档案;
(2)院校第一轮投档后如仍有院校生源不足,则院校第二轮投档后仍不满时可再进行第三轮平行志愿或降分投档;
(3)院校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向社会公布征求志愿计划,并根据院校的申请,在本次线上按缺额计划的1∶,向缺额学校提供已投档考生电子档案;
(4)院校录取结束后,院校按本校的招生章程,结合院校提出的调阅考生档案的具体要求,提出调剂录取意见;
(5)院校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征求志愿投档;
(6)考生上网填报征求志愿时须输入密码(身份证号必须与本人报名确认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一致),同时设置网上查询服务功能。考生应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征求志愿填报操作。
(1)省招生办在录取期间根据院校的申请,在第一次网上填报征求志愿后,向高校发出“2011年度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征求志愿考生承诺书”,考生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和录取通知书。
(2)高校在收到“承诺”后,在网上向考生征求志愿。高校在网上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各市、县(区)招办汇总并上报自治区招办公布征求志愿计划和院校录取名单,同时传真自治区招办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回复“2011年度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征求志愿考生承诺书”;省招委根据考生志愿和分数情况,在第二次网上填报征求志愿后,向社会发布“2011年度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征求志愿考生承诺书”。
五、网上录取
(一)院校录取:
院校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017年四川高考录取分数线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根据今年高考录取工作的整体情况,现将普通类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文史类(不含艺术)
(A)
学校名称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科类
最低分
平均分
汉语言文学
54
49
英语
50
46
日语
51
44
俄语
48
43
法学
55
47
阿拉伯语
52
42
阿拉伯语、乌尔都语、哈萨克族等少数民族预科班(以下简称省外院校预科班):文史类
533
504
理工类
503
501
经管学院
金融学
56
57
会计学
53
45
工商管理
57
58
市场营销
59
61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60
67
法律事务
62
71
公共事业管理
61
79
旅游管理
61
84
工程管理
63
85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60
82
土木工程
57
89
环境科学与工程
60
9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9
93
软件工程
65
94
信息与计算科学
61
94
化学
55
92
生物科学
66
94
食品科学与工程
61
92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63
95
测控技术与仪器
59
98
通信工程
60
94
环境工程
64
105
安全工程
61
107
矿业工程
60
110
热能与动力工程
63
114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63
115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60
116
农业工程
60
118
园艺
63
123
医学护理学
61
134
中医药学
61
130
护理学
59
140
药学
57
143
临床医学
51
144
口腔医学
51
150
公共卫生事业管理
61
160
护理学
59
141
医学检验
61
152
康复治疗学
51
154
预防医学
53
149
应用心理学
51
151
音乐表演
54
153
广播电视编导
55
157
服装设计与工艺学
60
155
播音与主持艺术
52
159
美术学
53
159
舞蹈学
51
163
戏剧影视文学
56 注:
1、体育类录取时,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如学校有计划余额,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满。
2、音乐学(师范)专业录取时,专业成绩必须达到专业成绩合格线以上,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专业成绩合格线以上;非音乐学(舞蹈方向)、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专业成绩合格线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