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文科理科分数线(浙江文理2025分数可以) 一、文科
(一)理科
普通类: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总分为750分。
艺术类:语文+数学+英语+专业成绩,总分为550分;
体育类:语文+数学+专业技术成绩,总分为330分。
(二)体育类:文化成绩不低于80分(专业成绩不含体育竞赛优胜者加分);
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1)美术统考分数线。普通类考生文化成绩在210分以上(含220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其规定执行的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可在考生文化成绩的基础上适当调整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确定,参照各批次平行志愿录取时的投档规则执行。
(2)美术统考专业成绩合格线。美术类专业的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须达到专业成绩要求。
舞蹈类专业:
(1)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专业考试成绩须符合以下要求:
1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相应的专业考试成绩;
2报考音乐、舞蹈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证或省内其他高校认可的专业考试合格证。
2、报考音乐(除音乐学和声乐外,其它小品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下同)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或省内部分专业统一考试合格证;
3报考播音主持、影视戏剧表演等专业,其专业考试成绩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或省内部分专业统一考试合格证;
(2)在我省艺术类本科录取中使用该项成绩的,考生须通过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
(3)取得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其专业成绩合格证明由招生学校负责发放给考生本人。
(4)考生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必须同时达到上述要求,且必须于2011年9月20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未经备案的专业考试合格证一律无效。 二、体育类:
1、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专业成绩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高考(论坛)报名且成绩达到本省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体育本科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往届毕业生;
(2)符合本条第二项的有关要求;
(3)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必须符合本条第一款的有关要求。
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专业统考成绩外,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文化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可按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
三、美术类:
1、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其专业统考成绩须符合以下要求:
(1)参加高考报名且成绩达到我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或省统一划定的省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的应、往届毕业生;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学生体格检查标准》和专业体检要求。
2、报考音乐类的考生,除文化课成绩要求在本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且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的应、往届毕业生之外,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下30分内,可按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线下20分内,可按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
3、报考舞蹈类的考生,除文化课成绩要求在本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且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的应、往届毕业生以外,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线下20分内,可按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
浙江文理2025分数可以
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院校志愿填报结束后,文理科一本、二本、三本、高职(专科)志愿分别被确定为录取控制分数线。
今年高考(论坛)第一批录取院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史类均为540分;理工类均为530分。
其中:报考文史类的考生可以同时填报文理综合和艺术、体育类院校志愿,也可以同时填报文理综合。
文理科一模、二模成绩达到省定二本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填报文理科第二批院校志愿。
文理科一批、二批录取院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史类均为500分;理工类均为520分(其中含自主选拔录取录取考生20分);体育类(专业成绩合格者只招收身体条件符合要求的考生)专业录取时按招生学校确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文理科一批、二批录取院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理工类均为450分;理工类均为470分(其中含自主选拔录取考生15分);艺术、体育类各批录取院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理工类均为350分;艺术、体育类各批录取院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理工类均为320分;艺术、体育类各批录取院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均为300分(专业成绩合格者只招收身体条件符合要求的考生)。
文理科二本、三本、高职(专科)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还应在8月9日前,到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并在《浙江教育考试网》(。
艺术类第一批录取院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一是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定二本控制分数线或相应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
二是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专业成绩达到该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或相应院校的录取低分数线。
艺术类第二批录取院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定二本控制分数线或相应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
二是专业成绩达到该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或相应院校的录取低分数线;
三是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 根据录取工作日程安排,8月14日上午8:30~17:00为第一批录取院校平行志愿填报时间;8月15日8:30~17:30为第二批录取院校征求志愿填报时间。
(一)文史类
第一批录取院校平行志愿8月16日下午3:00投档。
艺术、体育类各批录取院校平行志愿8月17日晚8:00—12:00投档。
第三批录取院校平行志愿8月19日8:30投档。
(二)理工类
第一批录取院校平行志愿8月21日上午8:00—11:00投放预科班。
理工类第一批录取院校平行志愿8月23日中午12:00前录退。
第三批录取院校平行志愿8月24日上午8:00—11:00录检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