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2024最新调整!(提取政策+贷款政策)

住房公积金2025-09-27 12:02:37互联网早读啦

4月26日,大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政策的通知》,对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政策进行了调整,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下面社保100网为大家整理了大理州住房公积金政策2024最新关于提取政策和贷款政策的调整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贷款政策调整

(一)提高双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双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78万元调整为100万元。

(二)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范围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范围由具有大理州户籍或在大理州工作的缴存人调整为全国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三)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间隔时限要求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状态,并已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可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提取政策调整

(一)放宽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申请条件,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认定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认定方式为:缴存人根据个人收入情况在规定范围内申报确定。

(二)扩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支持范围

在我州行政区域内经批准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和城镇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的,房屋不动产权人及其配偶、房屋不动产权人的子女及其配偶可以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1)提取条件。提取申请人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提取时限及额度。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或城镇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竣工验收后12个月内,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或城镇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个人实际出资费用。

(三)取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限制

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每月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1、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在2024年5月1日(含)后;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时间尚符合原执行政策提取时限要求,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在2021年5月1日(含)至2024年4月30日。

2、提取方式。该政策执行后的首次提取须在各管理部柜台申请办理,后续提取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

3、提取额度。提取申请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总额。

4、其他要求。

(1)提取申请人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房屋产权未发生转移,且提取申请人为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不动产权人或配偶,与他人共有产权的,共有产权人须为配偶、父母或子女;

(3)提取申请人有多套住房的,只能以其中一套住房申请办理提取业务;

(4)提取申请人每年需提交一次复核材料进行提取资格认定。

(四)调整结清住房贷款后申请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的时限

缴存人结清住房贷款后12个月内,可以申请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为由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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