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的通知,调整后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怎么算?缴存比例有没有变化?公积金最低标准交多少?社百网整理了温州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2025年,一起来看看!
2025年温州公积金缴存基数
①单位职工
缴存基数核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调整为2025年度(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在一个缴存年度内原则上缴存基数只能调整一次。
2025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24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工作不满12个月份的,按实发月份工资总额除以实发月数计算)核定。
具体口径按《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等规定执行,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
缴存基数上下限:
上限: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温州市2024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10555元)的3倍,即31665元。
下限: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2024年温州市政府发布的单位所在县(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即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2490元,乐清市、瑞安市2260元,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龙港市2010元。
②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应按不低于所在县(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不高于31665元的范围自主申报月缴存基数。
2025年温州公积金缴存比例
①单位职工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缴存比例按12%执行,社会团体缴存比例原则上按12%执行,企业、民办非企业以及其他缴存单位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②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在10%至24%区间自主申报缴存比例。
参照单位职工缴存的个体工商户及雇工,单位和职工在5%至12%区间自主申报同一缴存比例。
2025年温州公积金缴纳标准
①单位职工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由职工个人缴存额和单位缴存额两部分构成,月缴存额等于职工月缴存基数分别与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的乘积之和。
职工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
单位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计算)
个人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计算)
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7600元(单位、个人各380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250元(单位、个人各125元),乐清市、瑞安市226元(单位、个人各113元),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龙港市202元(单位、个人各101元)。
②灵活就业人员
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2)(元以下四舍五入计算)×2
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760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250元,乐清市、瑞安市226元,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龙港市2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