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肇庆最新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根据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主要包括《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及《肇庆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社百网将2025年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整理如下:
一、2025肇庆公积金缴存基数
调整依据: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2024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口径严格遵循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以本人当月全月应发工资为缴存基数;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以本人当月全月应发工资为缴存基数。
基数上限:26,580元/月(肇庆市202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基数下限:1,850元/月(肇庆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此标准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
特别规定:
对于2025年3月1日及以后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单位在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时,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850元/月。
对于政策调整前已缴存的存量职工,若其缴存基数低于1,850元,应在2025年7月的年度常规调整期间调整至新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由个人自主申报,但需在1,850元至26,580元之间。
执行周期: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一般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二、2025肇庆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职工比例:
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均为5%,上限均为12%。
单位与职工个人的缴存比例应一致,且一个单位只能选择一个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比例:
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且不得高于24%,由个人自行选择。
执行规则:
缴存单位可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比例也由个人自主申报。
比例确定后,在同一缴存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三、2025肇庆公积金月缴存额及上下限
计算公式:
单位职工:月缴存额 = 缴存基数 × 单位缴存比例 + 缴存基数 × 职工缴存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 = 缴存基数 × 缴存比例 (全部由个人承担)。
(计算结果一般四舍五入到元)。
月缴存额上限:
按缴存基数上限26,580元、缴存比例12%计算:
单位职工月缴存额上限:26,580 × 12% + 26,580 × 12% = 6,379.2元(约为6,379元,单位个人各半)。
月缴存额下限:
单位职工:按缴存基数下限1,850元、缴存比例5%计算:
月缴存额下限:1,850 × 5% + 1,850 × 5% = 185元(单位个人各92.5元,四舍五入后单位个人各93元,合计186元;但通知明确下限为185元)。
灵活就业人员:按其缴存基数下限1,850元、缴存比例下限10%计算:
月缴存额下限:1,850 × 10% = 185元。
四、注意事项
申报时间与规则:
各缴存单位需在2025年7月的年度调整期间完成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调整工作(特别是针对存量职工基数低于新标准的情况)。
调整时应确保提交的职工缴存基数准确无误,不得直接以缴存基数上限替代职工实际工资进行申报。调整后,应将结果告知职工本人。
若因调整滞后需补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应按规定办理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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