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淄博最新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根据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7月21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社百网将2025年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整理如下:
一、2025淄博公积金缴存基数
调整依据: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应当按照统计部门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基数上限:25,898.75元/月(淄博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基数下限:分区执行。
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高新区、经开区:2,200元/月。
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2,010元/月。
高青县、沂源县:1,820元/月。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可在上述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内,根据自身能力和意愿自主选择。
执行周期: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2025淄博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与职工比例: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
灵活就业人员比例:未明确单独规定,应参照单位职工比例执行(5%-12%)。
执行规则:
缴存比例确定后应严格执行。
三、2025淄博公积金月缴存额及上下限
计算公式:
月缴存额 = 缴存基数 × 单位缴存比例 + 缴存基数 × 职工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应分别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月缴存额上限:
按缴存基数上限25,898.75元、缴存比例12%计算:
月缴存额上限:25,898.75 × 12% × 2 = 6,215.70元(四舍五入后约为6,216元,单位+个人合计)。
月缴存额下限:
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高新区、经开区:按基数下限2,200元、缴存比例5%计算:
月缴存额下限:2,200 × 5% × 2 = 220元(单位+个人合计)。
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按基数下限2,010元、缴存比例5%计算:
月缴存额下限:2,010 × 5% × 2 = 201元(单位+个人合计)。
高青县、沂源县:按基数下限1,820元、缴存比例5%计算:
月缴存额下限:1,820 × 5% × 2 = 182元(单位+个人合计)。
灵活就业人员:
月缴存额下限:淄博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乘以5%,即91元。
月缴存额上限:淄博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乘以24%,即6,216元。灵活就业的高层次人才月缴存额上限可提高至2倍。
四、注意事项
申报时间与规则:
各缴存单位应于2025年8月15日前完成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工作。调整时应确保提交的职工缴存基数准确无误,不得直接以缴存基数上限替代职工实际工资进行申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需告知职工本人,并留存相关资料。
办理渠道:
线上办理:单位网厅专管员可通过电脑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https://zbzfgjj.cn/hfmiswt/login)办理。
线下办理:未注册单位网厅专管员的缴存单位,可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通过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服务号、网上服务厅、“爱山东”APP或到各服务厅办理月缴存额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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