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门城乡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附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大病保险

医疗保险2025-09-28 19:18:28互联网早读啦

2023年江门城乡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城乡居民医保是缴纳一年的费用就享受一年的待遇,缴费时间一般是从上一年度的最后几个月开始的,像江门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从去年10月1日就开始了,那能享受哪些待遇呢,今天就带大家看看2023年江门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023年江门城乡医保缴费标准

2023年度江门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6元。城乡居民医保含有大病保险,个人无需另行缴费即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2023年江门城乡医保普通门诊待遇

起付标准

不设起付标准。

最高限额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50元。

报销比例

选定的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儿童专科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5%。

办理转诊手续到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50%。

急救和抢救在非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50%。

只可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或本市儿童专科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家,享受普通门诊待遇。门诊定点机构选定后,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原则上不得变更。

办理转诊手续到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情形。

2023年江门城乡医保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起付标准

不设起付标准。

最高限额

一类特定病种,按住院待遇标准;二类特定病种,季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500元;三类特定病种,季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四类特定病种,季度最高支付限额为900元。

报销比例

一类特定病种,报销比例按住院报销比例;二类、三类、四类特定病种,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5%,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50%。

患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特定病种的,取较高病种季度支付限额增加180元。当季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均不能结转下季度使用。

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等情形,报销比例低于本市相同级别医疗机构10个百分点;急诊人员因急诊和抢救在市内、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低于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0个百分点。

特困供养人员,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100%,若超过100%的按100%计算)。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含在校学生)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备案有效期内,在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按本市同等级别医疗机构标准执行。

2023年江门城乡医保住院待遇

①城乡医保住院

起付标准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6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900元。

最高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5%。

②城乡大病保险

起付标准

起付标准为1万元。

最高限额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4万元。

报销比例

12万元以下(含12万元),报销比例60%;12万元以上,报销比例70%。

特困供养人员住院不设起付标准,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返贫致贫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下降7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下降80%,报销比例提高20个百分点,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异地转诊人员转诊(复诊)备案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急诊人员因急诊和抢救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低于本市相同级别医疗机构10个百分点;急诊人员因急诊和抢救在市内、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低于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0个百分点。

未按规定办理跨市、跨省转诊(不含市内转诊)手续、超时办理零星报销手续(超过规定的办理时限,但不能超过2年,其中先行支付不能超过3年)、超时办理市内非定点和异地就医申请备案手续等情形,报销比例低于本市相同级别医疗机构20个百分点。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含在校学生)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备案有效期内前往备案地联网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按本市同等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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