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州进一步优化了申领流程,明确弹性退休政策适用范围,并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提升办理效率。社百网结合最新政策,梳理申领条件、办理入口、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助力参保人高效完成养老金申领。
广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申领条件
申领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年龄条件和缴费年限条件:
(一)年龄条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缴费年限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如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达到所选择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注:适用于2029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参保人)
经参保人同意,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申领业务可由参保单位代为申报,也可委托其他人申报。委托其他人申报的,须同时提供《个人委托书》、委托人及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广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办理入口
1、线下窗口办理
地址:广州市社保经办窗口(可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查询具体地址)。
流程:提交材料→窗口审核→领取《受理回执》→审核通过后次月发放养老金。
2、线上办理
平台: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小程序、“穗好办”APP等。
流程:登录平台→填写信息→上传材料→在线审核→无需再到窗口
广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所需材料
(一)必需材料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填报须知:申报表必须由申领人本人签名。有单位管理的人员,可由单位或个人提交申报表。属于单位管理的,需在申报表的单位申报意见栏里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书》。
填报须知:所在单位或个人应不晚于参保人选择的退休时间当月,提出领取养老金申请,并提供此表。
3.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
填报须知:社会保障卡必须是以申领人名义开立的已激活的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申领人在社保经办机构登记的参保姓名和证件号码必须与社会保障卡一致,如不一致请先到税务部门办理参保人信息变更,待税务部门变更后的信息传输到社保经办机构后,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基本养老金。
(二)其他特殊情形所需材料
1.未核定历史信息的参保人,按照要求提供资料申报审核视同缴费年限等历史信息。
2.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按照要求提供资料申报特殊工种认定。
3.申请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提前退休等政策性提前退休的,须提供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提前退休申报表或加盖有关印章或其他政策性提前退休相关规定要求的材料。
4.参保人存在刑满释放、被判刑后予以监外执行或假释等情形的,应提供相应的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司法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书等材料。
5.存在重复缴费的,提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复缴费退款申请表》。
6.职工选择弹性延迟退休的,须同时提供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的相关材料。
有单位管理的人员,以上材料中凡是复印件的,单位须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单位印章。
以上所需表格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也可到广州市社保经办窗口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