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即失业金)每月领取标准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的90%,2025年03月01日起,深圳市每月领取标准为2268元/月。社百网整理了深圳失业保险领取期限、条件及常见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深圳失业保险领取期限
1、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2、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金领取地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按月计发,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可以适当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以及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同时符合领取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注意: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原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深圳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哪些情形)?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深圳失业保险申领常见问题
1、失业金可以自助办理吗?
答:符合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条件且无需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失业人员,可通过社保个人网页、微信社保公众号、社保自助终端公共渠道途径自助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2、国家对大龄失业人员续发失业保险金待遇有何规定?
答:按照政策规定,从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无需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人群自动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