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社百网整理了宜宾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发放标准,并附上了申请流程,供有需要的用人单位及个人查看。
2025宜宾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
1、参保缴费满1年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个人已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及以上。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包括以下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含协商一致解除);
被辞退、除名或开除;
因用人单位违法被迫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
3、已办理失业登记且求职中 需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完成失业登记,并保持积极求职意向。
2025宜宾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时间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宜宾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月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人/月的90%,即1980元/人/月。
领取期限: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2025宜宾失业保险金申请流程
1、申请提交:线下办理——参保失业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前往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线上办理——“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微信或支付宝“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掌上12333APP、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全国统一入口(si.12333.gov.cn)填写信息并提交。
2、材料: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3、发放:提交后 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次月发放。由经办机构直接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保卡或银行账户,无需本人到现场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