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八中高考成绩2017—兴义一中高中录取分数线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了做好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兴义八中高中录取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总录取分:580分。
依照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按招生计划数1:)
(1)普通类录取分数控制线为580分,其中统招线540分;
(2)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分数控制线为480分。
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办法
(一)总录取分:
(二)招收对象、范围、条件
凡报考兴义八中的考生均可参加。
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
填报志愿和录取、体检等程序进行。
“学校负责,招生办监督”的工作体制。
三、各县(市)教育局:
根据《兴义市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经研究,现将2012年兴义八中高中录取分数线通知如下:
各县(市)、区普通中学最低控制分数线上考生总成绩按以下原则确定。
相同志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满;
按计划内招生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同批次招生学校中,按计划内招生数从高到低依次录满;
录取时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按计划外招生数录取,录取时依据考生志愿从低到高择优录取。以上各招生计划按以下办法进行调整:
1、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录取,依据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
2、各学校的招生计划按实际招生数的一定比例分配至相应初中;
3、各校在录取过程中,若发现有招生计划未完成或招生对象不合格的情况,应及时向市招考机构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费手续,退档后不得参加其它学校录取。
四、考生填报高中志愿须提交的材料:1、考生本人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2、考生的毕业证及复印件各1份;3、考生本人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4、考生的学籍档案(应届生由毕业学校出具)。
五、高中段学校招生办法:1、按照《关于印发兴义市2011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兴教基〔2011〕16号),由各县(市)招考机构组织,统一填写《2011年兴义八中的招生考生志愿表》。2、各县(市)招考机构在填报志愿时,应严格按招生简章要求、考生志愿表上填报的内容填写,不得遗漏或多项填写,不得擅自更改志愿信息。3、普通高级中学招生录取时,各学校招生范围为本县(市)的在职在编教师和应历届毕业生(往届生、社会青年)以及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小学毕业生、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凡报考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少数民族班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必须在本县(市)最低控制分数线下30分以内。4、民办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如因考生本人不履行招生计划、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造成招生学校不能完成招生任务时,由各招生学校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