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考投档线2015—2015年江苏省高考分数线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投档分数线(分):
2010年江苏高考录取分数线
科类/批次
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线上
理工
1
本一(本二)
140-139
140
专科提前批录取最低控制线上
理工
1
本一(本二)
120-144
120
专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线上
理工
1
本一(本二)
130-144
120
体育专业
文化/术科
220
艺术/表演类
文化/术科
180
艺体
文化/术科
200 文科
理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其中提前录取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确定以各高校收到投档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本二)院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其中,提前录取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确定以各高校接到投档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包括《录取通知书》上所打印的纸质表格和本人的电子照片)为准。
(含省内高校、独立设置的普通高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及本一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的考生人数均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其中艺术类第一批院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确定以院校收到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为准;艺术类第一批院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确定,以院校收到考生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及本人电子照片、《录取通知书》,由学校向考生寄发该校的考生纸介档案和考生的电子档案中有关院校的录取名单、考生电子档案等有关材料为准。
(含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专科班的高等学校和体育类专业,下同),其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各高校向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确定。
(专科)第一批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其中,高职(专科)第一批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高职(专科)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40%。
(A段)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其中,艺术类第三批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