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3高考试卷(湖北2012年高考分数线)

个性句子2025-10-21 00:43:16互联网早读啦

湖北省2013高考试卷(湖北2012年高考分数线) 湖北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湖北省2013年高考阅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市(州)招考办:

为做好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招委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精神和《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和高考成绩,现将我省2013年高考分数线公布如下:一类文科:本科一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15分;专科提前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二类理工科:本科一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10分;专科一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三类体育及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40分。四类专科(高职):专科(高职)一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50分;专科(高职)二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80分。五类中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的考生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不低于相应专业类别省低控制分数线的70%,且只能报考与本人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考与本人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不同的专业。我省对体育及艺术专业省定分数线和体育及艺术类高职文化课低控制分数线另行划定。

一类文科:本科一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10分;专科提前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5~8分为录取控制分数线;体育类高职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市(州)、县(市、区)招考办确定。

二类理工科:本科一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15分;专科提前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10分。

湖北省2013年高考录取时间:2012年11月28日-14月7日。

湖北省2013年高考录取办法(试行)

一类文理科:一本线:文史180分,理工140分;

二本线(含高职):一本线:文史190分,理工160分。三本线(含高职);三本线:文史190分,理工210分。

湖北省2013年高考录取日程表(已开通)(点击查看) 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制定的录取政策、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按批次划定。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第一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的单科成绩(满分=100分)。

理工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根据考生填报的理工类本科、高职志愿顺序依次降分投档:文史类为520分;理工类为500分。第一类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院校及专业);本一批次院校(含军事、公安专科学校)理工类和文史类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理工类为510分;理工类为498分。提前录取的艺术院校、体育院校的理工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理工类为503分;理工类为478分。提前录取艺术类本科院校的理工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理工类为486分;理工类为476分;提前录取艺术类高职院校的理工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理工类为497分;理工类为487分。第一、二类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院校及专业);本一批次院校(含军事、公安专科学校),理工类和文史类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理工类为489分;理工类为468分。第一、二类高职(专科)、第三批高职(专科)院校(含普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规定要求且专业成绩合格的民航运输企业法律事务专业、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管理与服务专业、船舶制造与维修技术专业、电气信息类、轻工纺织食品类、汽车运用类、旅游类、财经商贸类、农林牧渔类和服装表演与营销类等)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理工类为482分;理工类为473分。第一、二类高职(专科)院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高职专业,下同)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是:

理工类为474分;理工类为488分。

(1)本科院校(包括军事、公安院校及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批次各科类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对使用湖北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其单科成绩要求按照本科第一、二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计算。

(3)体育类和艺术类院校,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单独划定的文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批次所有科类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4)对使用湖北省统一规定的专业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湖北2012年高考分数线

湖北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

一、理工类:

(一)本科:第一批为院校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上考生按志愿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的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之内的考生。

(二)本科预科班:理工类在院校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志愿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的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

(三)高职专科(一):理工类在院校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志愿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的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

(四)(六)、体育类的本科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相应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化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相应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预科班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相应本科第三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体育统考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相应本科第四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文史类:

(一)、本科:

1、“211”工程院校或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本科专业:第一批录取院校的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80分以上,其他院校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10分以上。

2、“985”工程院校或教育部直属高校(或其直属学科)本科专业:第一批录取院校的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20分以上,其他院校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00分以上。

3、“985”、“211”工程院校或教育部直属高校、部属高校(或其直属学科)本科专业:第一批录取院校的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50分以上,其他院校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00分以上。

4、“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汉高考班”、“双语高中班”,本科及以下各层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为130分以上。

5、艺术本科(一)。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80分以上,其他本科院校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划定,一般本科院校专业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院校所在地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70%。

(二),专科

(1)“211”工程院校或教育部直属高校的专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40分以上,其他本科院校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二级职业学院的专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00—300分,艺术本科(二)。

(2)“211”工程院校或教育部直属高校、部委属重点高等学校(以下简称“211”工程院校或部委属重点高等学校), 四、体育类:

1、“211”工程院校或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本科专业:第一批录取院校的本科专业:第一批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考生按志愿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2、艺术本科(三):第一批录取院校的本科专业:第一批录取低控制分数线考生按志愿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3、“985”、“211”工程院校或教育部直属高校(或其直属学科)本科专业:第一批录取院校的本科专业:第一批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下考生按志愿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4.“自主招生”批次:第一批录取院校的本科专业;第二批录取院校的本科专业;第三批录取院校的本科专业:第四批录取院校的高职高专专业。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