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新高考联盟2022—2022新高考选科 华东新高考联盟2012年春季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在原“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大学”的基础上建立联合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方案。经过5年的探索实践和实践创新,“华东师范大学”成为中国第一所由全国知名院校、国内首批获得自主选拔资格的高校。同时,经过近3年来的发展壮大,华东师大的办学实力、师资力量、管理水平都已接近于世界一流;华南师大作为国内早成立研究生院的学校之一,其前身是1978年底创立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上海天文台;2008年初,国家教委公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末,国家教委颁发了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价工作的文件;2011年后开始,国家教委对高校招生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2012年底,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这是目前国内首家在全国推行的新高考改革方案。
目前我国已形成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的结构调整已初步形成以工科为主导、理、工、农(医)、管相结合,文、理、经、法、教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目前,国内已有30余家高校开始开展自主招收优秀学生的改革试点,其中包括复旦、交大等。在我国,高中学生的自主学习、合作交流、研究性学习、国际交流等多种形式的创新性发展为高校招生提供了多样化的途径,为高考制度的改革注入了新的活力和生机!
一、新课程改革与高校招生改革相结合,构建新的高考选科体系
自主选考或单独招生,自主确定专业志愿。
自主选择专业,自主选修专业或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自主确定学业水平测试等级。
自主确定学校志愿。
4.“211工程”、“985工程”高校可继续开展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和自主招生录取改革试点。
二、选科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合理地选报高中各门课程,积极开展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以促进高校选才的个性特色。
三、“高水平大学自主招生”的选科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要求, 华东师大2012年春季招生工作将严格贯彻“公平、公开、公正”和“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导向、以综合素质评价为基础、以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为契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方案。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保送生资格或参加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2)在数学方面具有突出特长者,高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竞赛获奖者;(3)在文学(艺术)方面有突出才能者;(4)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或综合素质较高者;(5)具有特殊专长的高中毕业生,且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者;(6)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者。(2)具有外语类专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高中三年学习成绩一贯优秀者。(2)综合素质高或具有特殊专长、具有较强创新潜质或在某一方面具有显著特长者。
(1)在高中学习期间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下同)各类竞赛获奖的优秀学生;(2)在文、理科方面具有特别突出表现并获省级二等及其以上奖项的高中生;(3)在体育方面的具有特殊专长或在运动技能方面具有特别突出特长且取得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的考生;(4)高中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者。
2012年2月15日——2月30日;网上提交申请信息的时间:2012年1月5日至2月10日上午8:00至2012年2月13日下午18:00;
报名系统中生成的《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春季招生申请表》必须由本人亲笔书写或手签,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清楚无误、字迹工整清晰,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个人资料,并由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手抄),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它能够证明其学术水平、能力或业绩的相关材料。自荐材料一律不退还。(报名网站下载附件)
二、报名办法
申请材料于2012年2月15日前(以寄达邮戳日期为准)寄送到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申请。